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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4118云顶集团app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

发布人:   时间:2017-09-14    点击:[]

根据《4118云顶集团app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》(试行)及4118云顶集团app关于做好2018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,结合管理学院实际,在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基础上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        组织领导
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,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。
组 长:赵金先、刘瑛
副组长:姜东民、申维东、荀志远
成 员:原丕业、程灏、周盛世、申建红、张立新、郭平、陈为公、赵辉、田东、于利俊
秘 书:仝莉莉、马小童、王蕾
二、推免工作
推免工作是指学院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,确认其推免资格,并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。
㈠ 推荐条件
1.基本条件
(1)被推荐者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并被4118云顶集团app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(2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。
(3)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;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(4)社会责任感强,遵纪守法,品行优良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。
(5)被推荐者本科阶段素质测评中思想品德评议等级为优秀。
(6)被推荐者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要求,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》中成绩无不及格项目。体检通过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要求。
2.学业及综合素质
(1)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成绩优秀,无不及格课程(辅修除外);学术研究兴趣浓厚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。
(2)外语成绩较好。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,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0分以上。
(3)前6个学期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排名:综合测评排名应列所在专业前40%,(以上所指综合测评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)。
(4)为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,提高培养质量,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(有科技发明、创造、创新成果或获得专利者;或参加“挑战杯”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,企业竞争模拟大赛,物流设计大赛等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骨干成员;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者),且前6个学期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50%,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,经三名以上4118云顶集团app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,通过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,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,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亦可推荐。
3.综合素质测试
(1)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形式,每个学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根据学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,由综合面试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确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。
(2)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、综合素质能力,满分100分,占最终推荐成绩的30%。
1)专业素质能力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、科研能力、实践能力、知识结构、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。
2)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:
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;
b本学科(专业)以外的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;
c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(遵纪守法)、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;
d人文素养。
4.推荐综合成绩评定标准
推荐成绩为:综合测评(满分100分)×70%+综合面试成绩(满分100分)×30%
综合面试成绩取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。
㈡ 推荐顺序确定
符合推免的基本条件和学业方面的基本要求,推免顺序以推荐成绩排序;推荐成绩相同者,推免顺序以获奖项等级、发表论文、科技发明成果为准排序。经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,有关证明材料公示无异议,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推荐。
㈢名额分配
   推免生名额为5名,增加1名候选。
㈣ 推荐工作程序
1.由学院党总支负责应届毕业生的研究生推免宣传工作,及时公布相关文件,公布毕业生学业成绩及排名情况,确认学生的推免资格。
2.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。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,根据学生推荐综合成绩及学校下达指标初步确定推荐名单。
3.学院将初步审定的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,根据公示期间师生反馈意见,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学生处。
4.推荐工作日程安排:以学校推免工作日程安排为准。
三、   复试工作
㈠ 复试条件
学校公布的具有推免初试资格的考生。
㈡ 复试工作程序
1.学院组织推免生进行专业复试考核。
2.学院将通过复试考核的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,经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盖章。
㈢ 复试工作日程安排:2017年10月9日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。
四、   特别说明
符合推免条件放弃推免的学生必须签字确认放弃推免。
被推免的学生必须填写承诺书,不填写承诺书的取消推免资格。
学院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推免工作,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,确保推免生的质量。保证推免过程公开、公正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当年推免资格,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公示时间:918日前公示初选名单
公示地点:二教412办公室宣传栏和学院网站
申诉、监督电话:86875173
五、   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管理学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9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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